据教育部《关于提交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年度考核报告的通知》(教技司[2016]84)号的要求,我院每年定期组织对本校的教育部重点实验室(以下简称实验室)进行年度考核,并将年度考核报告报送教育部备案。为更好的开展实验室年度考核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1.实验室年度考核报告的填写请参照附件模板,各项内容统计时间为201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。
2.年度考核报告是五年定期评估的重要参考。各实验室主任对年度考核报告真实性负责,请各实验室高度重视、如实填写。
3.各实验室于3月25日前将纸质版一式二份交至明德楼B413,电子版发送至zdjsb@sdu.edu.cn。
4.依据《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办法》(教技〔2015〕3号)有关规定,我院将对年报内容进行考核。对于未通过考核的实验室,我院将要求实验室限期进行整改;对于考核通过的实验室,请将年报内容于每年的3月31日前在各实验室网站公开,供同行学习、社会监督。
5.年度考核报告是实验室过去一年基本建设情况的反映,实验室产生的重大科研成果或取得的重要科技进展,应及时通过实验室网站和其他渠道进行宣传,也可以简报形式(电子版)报送我院。
办公电话:88369279
联系人: 盛楠 刘全芬
附件: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年度考核报告(模板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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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6年03月10日